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其中傅鼎生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苏勇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负责人谢文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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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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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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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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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丝芙兰(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丝芙兰(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九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账面影响为0。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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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3.6.1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公司在编制2014年三季度会计报表的过程中,发现的去年同期(即2013年三季度)报告中存在的差错,因此提出对于本次三季度报告中的去年同期比较数字进行追溯调整。
该事项在本期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已经获得充分考虑,因此2014年三季度不存在上述差错事项。另外,在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也已经充分考虑该事项,本次对2013年三季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结果。
●3.6.1.1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与代加工厂的委托加工交易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的部分产品采用委外加工的生产方式。在2013年度以前,部分与代加工厂的委托加工交易的会计处理采用销售原材料并采购产成品的方式分别确认原材料的销售收入以及产成品采购。2013年度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对于该委托加工交易实质的判断,认为该委托加工交易应该确认存货的加工费成本方法予以核算。因此,本公司于2013年度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了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4年编制三季度报表时,继续按照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因此需要对于2013年三季度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对2013年三季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的具体影响项目和影响金额如下表1(单位:元,正数表示增加,负数表示减少)。
表1 与代加工厂的委托加工交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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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累计影响
2013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调整前后比较如下:
表2 合并利润表调整前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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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调整前后比较如下:
表3 母公司利润表调整前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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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1.3 2014年三季度报告有关披露
上述对2013年三季度利润表的追溯调整,需要在2014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关描述已经在2013年度报告中对2012年有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时进行了类似的披露。
● 3.6.2 其他
本公司2011年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即2011年-201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2014年度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二次复审,目前本公司已按规定提交复审资料,本公司本报告期仍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所得税费用。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文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