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干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构成与上年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费用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现金流量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被投资单位,从长期股权投资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的追溯调整。减少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917,804,204.33元,相应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17,804,204.33元。本次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已按上述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其他影响
公司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干锦
日期 2014.10.31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