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9版)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上海八六三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缩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第二至第四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七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 年 11 月 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4年11月14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以抵达时间为准)。参会股东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
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松涛路 560号 8层 张江高科股东大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1203
传真:(021)50800492
五、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 31 日
附件一: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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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 年11月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总提案数:4个
一、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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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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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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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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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89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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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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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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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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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