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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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姚伟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谌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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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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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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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2014年4月赣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昌九生化保壳三项措施未能成功实施,当前时间紧迫,为避免公司被暂停上市,昌九集团于近期将昌九生化新保壳方案主要措施形成《关于请求批准昌九生化新的保壳方案的请示》上报赣州工投,目前尚未取得相关批复。详情见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 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项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七项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受此影响公司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6,994,810.06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6,994,810.06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6,854,810.06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6,854,810.06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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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受此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伟彪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