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海美国”)在药品生产、销售、研发、注册以及国际认证等方面的各自优势, 共同开发国际市场, 使更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医药市场, 提升双方在国际医药市场的竞争实力,2014年10月30日 华海美国与天士力签订了《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主要是特色化学原料药的制剂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全方位业务合作。合作期限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10 年有效。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中药现代化的标志性企业,其主打产品复方丹参滴丸以药品形式在美国进入三期临床研究,是当前国内最大的滴丸剂型生产企业 。在一些特定领域,天士力原料药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 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4-03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3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50万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2014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750万股已于2014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2014年10月20日,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1,4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49,4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02%。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