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14-026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北京—上海—新加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 201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14-027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北京—上海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同意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14-028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八项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设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对其他综合收益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与“资本公积”科目相区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增2014年6月30日资本公积3,808.54万元,设置201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权益类科目“其他综合收益”为-3,808.54万元;追溯调增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943.43万元,追溯设置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权益类科目“其他综合收益”为-943.43万元。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司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准则要求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增2014年6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554.30万元,调减2014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5,554.30万元。追溯调增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50.90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5,050.90万元。
根据准则要求对于被投资方向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增发股份,导致投资企业所享有的权益被稀释,此时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方权益的变动,作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记入其他综合收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增2014年上半年投资收益3,294.42万元,调增2014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823.60万元。追溯调增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2,470.81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未分配利润2,470.81万元。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