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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沈飞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经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寇璐女士为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寇璐女士简历附后)

      鉴于公司董事王炎元因个人生涯规划,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经股东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提名,推荐李学龙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学龙先生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寇璐:女,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厦门中亚置业有限公司出纳、销售员;厦门超炀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部课长;所罗门管理咨询(厦门)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项目经理;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李学龙:男,中国台湾籍,1967年出生,台湾大学高阶管理毕业,硕士。现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长及资深副总经理、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大同公司总裁机要秘书、中华映管营销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中华映管信息显示器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华映管营运总部业务总处副总经理、中华映管NB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华映管VD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 29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三、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王栋监事、邱向荣监事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现经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推荐,拟推选董超凡先生、李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监事当选后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超凡:男,1977年出生,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学士。现任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历任深圳市麟奇商务策划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鼎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懿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总监,厦门嘉崧储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李琼:女,1982年出生,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系文学学士。现任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历任Tesco乐购上海总部媒体经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市场部项目经理、厦门嘉崧储运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厦门百信和投资有限公司人资管理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炎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炎元先生因个人生涯规划,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炎元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炎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职位空缺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6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现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公司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经营场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厦华电子工业大厦), 邮政编码361006。”

      现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邮编361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6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4 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6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栋先生、邱向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变动,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王栋先生、邱向荣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因王栋先生、邱向荣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王栋先生、邱向荣先生的监事职务需履行至新的监事选举产生之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王栋先生、邱向荣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6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月12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0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一喜来登酒店5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披露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载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11月12日。

      201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12:00 ,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5510172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林志钦、林宏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授权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三、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0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7个

      三、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四、投票举例

      (一)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1)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对单项议案的子议案投票举例

      (1)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三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寇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2)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三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寇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第三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选举寇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