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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经营考核结果的议案。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第八条:“在考核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指标时,经批准在经营期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在考核时增加利润或所有者权益”的规定,调整后2013年度各项辅助指标考核得分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实际得36.6分;

      2、现金红利分配额实际得0分;

      3、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实际得46.7分;

      4、安全生产实际得15分;

      5、资产负债率实际得12分;

      6、应收账款周转率实际得9.7分。

      各项辅助指标得分合计120 分。

      结合上述考核结果,董事长按年薪基数的1.2倍确定、监事会主席按董事长年薪的90%确定,兑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薪酬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兑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时需扣除已预支年薪。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合营安排准则》对2013年末及本期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产生影响外,其他准则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财政部规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定,公司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属于《合营安排》准则规定的“共同经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增加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525,231.13元;增加本期末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495,082.89元;减少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103,533.61元、增加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34,559.64元、增加上年同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466.39元;对2013年度及本期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史晓丹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六)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0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4年11月13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 ;

      (二)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四)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五)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 赵义军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