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邱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立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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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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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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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5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2014年7月9日,《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已经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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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0万元至-4,3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经营业绩预计亏损的主要原因:2014年上半年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亏损严重。公司基于近期的生猪盈利水平、未来生猪价格走势及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目前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预计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经营业绩。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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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卫
日期 2014-10-30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末及2014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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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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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3年末及2014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末及2014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
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