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丽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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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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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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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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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变动超过30%)情况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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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20万张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目前大概已完成了该项目的70%,预计明年3月份能进行试生产。
2.全资子公司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月产36万尺印制线路板项目已落成投产,目前已达到月产20—25万尺的生产能力。
3.公司与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公司以51,164,873.00元的价格向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东府国用(1998)字第特60号和东府国用(1999)字第特405号两块土地及相关房产,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分别为21,055.00平方米和30,133.02平方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过户事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权益的披露》,并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锦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