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登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相子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景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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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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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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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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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和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除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会计报表列报》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外,其他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表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将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第(二)款确认的“投资企业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的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该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详见3.5.1)。
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进行核算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和北京原平皓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原平皓公司”)的核算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且采用成本法计量,同时追溯调整其期初数。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之要求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将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详见3.5.7)。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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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公司原长期股权投资下的北京原平皓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故对报表影额为0,以上调整只涉及到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列示,不涉及对损益的调整。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
3.5.3其他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 的通知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具体影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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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准则对公司财务核算和报表影响外,其他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表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2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与了对议案的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30日,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和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除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会计报表列报》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外,其他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表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1、将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第(二)款确认的“投资企业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的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该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进行核算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温州银行”)和北京原平皓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原平皓公司”)的核算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且采用成本法计量,同时追溯调整其期初数。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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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无影响。
2、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之要求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将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修订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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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了表决。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全体监事经过对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发表本意见之日,未发现参与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