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震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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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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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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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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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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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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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2014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21%股权。201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号),核准公司收购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21%股权。该股权收购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基于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2002号)结果,确定对东吴基金21%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19亿元,股权取得时点为2014年9月30日。公司自2014年9月30日时点对东吴基金的股权占比从49%提升到70%,公司对东吴基金股权的持有意图从“重大影响”改变为“控制”。收购完成后,东吴基金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报表》(财会[2014]10号)中第四十八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的规定,公司按收购21%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重新计量原持有的东吴基金49%股权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形成的当期投资收益为164,539,380.96元;7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96,666,666.67元,与70%应享有的东吴基金截止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的差额231,304,451.90元确认为商誉。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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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投资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2008]43 号的规定,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时将其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
东吴基金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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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5%以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IPO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于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增发的新股10,900万股,自持有之日起60个月不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前述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上述承诺都得到履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我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年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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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为:减少“长期股权投资”项目283,480,680.00元,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283,480,680.00元,对公司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对公司本期及各列报期净损益无影响。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无影响;对公司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5.3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满足新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期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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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公司将满足新修订准则中“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增加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6,545,354.66元,同时增加负债总额796,545,354.66元,对公司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增加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30,388.66元,相应减少资本公积;增加上年同期(201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9,748.44元,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3.5.4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无影响;对公司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5.5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报表期初数及前期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披露要求,在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2.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的披露要求,在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5.6其他
追溯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化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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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准则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数的影响:增加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6,545,354.66元,同时增加负债总额796,545,354.66元,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2)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变化
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变化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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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准则对合并利润表上年数(2013年)的影响:增加营业收入10,959,461.47元,增加营业支出3,336,669.84元,再加计营业外收支净额调整数5,084,393.25元的影响后,增加利润总额12,707,184.88元,增加净利润9,530,388.66元。
执行新准则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2013年1-9月)的影响:增加营业收入17,324,476.60元,增加营业支出2,258,145.35元,增加利润总额15,066,331.25元,增加净利润11,299,748.44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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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