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小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五、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七、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8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邓小壮、李强、于臣家、刘湘、赵兵、胡国强、俞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小壮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8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30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刘顺刚、尤明奇、于丽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刘顺刚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8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年同期大额亏损主要是公司对大量诉讼案件进行了大幅计提坏账准备,使得营业外支出约1.7亿元,大幅增加公司亏损。
(二)公司于2014年第三季度通过向罗定政府出让土地获得一笔约500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同时相比上年度,2014年的诉讼计提大幅减少,减亏约2.2亿元。
(三)公司本期贸易相较上期有所减少,使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4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88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