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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4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67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2014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2.5亿元,利率6.25%。对于剩余各期债券发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批复规定,综合债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择机选择最佳的发行窗口。

      3.2.2 公司目前正在与SK海力士株式会社就海太半导体初始5年包销期满后的合作模式等有关事项进行协商,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

      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

      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

      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4-035

      债券代码:122306 债券简称:13太极0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14 年10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391,710,637股,占公司总股本32.8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太极微电子为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提供最高2400万美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382,866,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 %;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8,787,0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王长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江苏世纪同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4-036

      债券代码:122306 债券简称:13太极0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4-03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4-037

      债券代码:122306 债券简称:13太极0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监事会决议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士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4-03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4-038

      债券代码:122306 债券简称:13太极0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年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是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具体影响如下:

      ■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

      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

      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并与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