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詹纯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毅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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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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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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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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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2,674,080.56元,调减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2,674,080.56元。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 2013年12月31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0,745,379.02元,调减2013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110,745,379.02元。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 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的通 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九、前十名公司债券持有人持债情况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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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3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长琨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将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并保证审计委员会平稳高效运作,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做出调整,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王志乐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3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4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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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2,674,080.56元,调减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2,674,080.56元。
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 2013年12月31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0,745,379.02元,调减2013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110,745,379.02元。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 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的通 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40号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