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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4-009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属于合作双方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项目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意向书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收购行为的实施尚待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涉及境外资本,相关手续需经国内相关部门审批,尚有时间性等不确定因素。

      5、本次签署的意向书有效期约为三个月。到期如未签订最终合作协议,意向书自行失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香港”)就股权收购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

      现将意向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意向概况及当前进展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嘉裕香港持有的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嘉裕”)100%的股权进行收购,双方已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正在对惠州嘉裕进行尽职调查,但尚未按照同一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目前,公司尚未与嘉裕香港就股权收购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此次收购行为的实施尚待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确定,故投资者不能以本《股权收购意向书》的签署推断或预测本项股权收购必然实现。

      二、意向书合作对方介绍

      合作对方: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港元

      业务性质:CORP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树根

      注册资本: 1,000万港元

      公司类型:外商投资企业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5日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涂料、油漆、天那水、溶剂等化工产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凭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

      惠州嘉裕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四、收购意向成功与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收购的方式建立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意向书签订后,有关工作尚需进一步分析、评估和落实,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该项目预计不会对本公司201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