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以及合规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已到期的信托及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均已如期收回。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购买信托产品。
3.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信托”或“受托人”)签订《四川信托——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编号:SCXT2014(JXT)字第417号-1)、《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编号:SCXT2014(JXT)字第417号-1-2),出资5,000万元,认购四川信托——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公司与四川信托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
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42%。
二、信托方案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了四川信托签字盖章的《四川信托——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1.信托名称:四川信托-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类型:集合
3.融资人:恒盛阳光鑫地(辽宁)置业有限公司
4.信托规模:5000万元
5.信托期限:12个月
6.投资人收益:10%/年
7.信托利益分配: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付息。
8.资金用途:用于阳光尚城(四期)恒盛广场项目后续装修及建设
9.风控措施:
(1)连带责任担保。
恒盛阳光鑫地(辽宁)置业有限公司及恒盛集团连带担保,实际控制人程立雄连带担保责任 。
(2)在建工程抵押。
恒盛阳光鑫地(辽宁)置业有限公司其名下“阳光尚城(四期)恒盛广场”项目抵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股权质押。
项目公司恒盛阳光鑫地(辽宁)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
本次信托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投资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信托协议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对投资进行了事前充分调研,并向董事
会递交了可行性报告,财务总监、审计总监签署了同意意见。
2.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
135,267万元(包括本次5,000万元),其中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1,000万元(包括本次5,000万元),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74,267万元;尚未到期的资金占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65.46%。
3.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四川信托签署的《四川信托——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
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