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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4-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7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第一财经网和第一财经日报先后报道了题为《东方园林:苗木销售暴增885倍之谜》(以下简称“报道一”)和《高增长突遇“瓶颈”:东方园林51亿存货之谜待解》(以下简称“报道二”)的文章,其中涉及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内容如下:

    传闻一:报道一针对公司苗木销售情况提出质疑:“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1.03亿的苗木销售收入,同比增速达到惊人的885倍。”

    传闻二:报道一针对公司苗木基地分布情况提出质疑:“到了2014年半年报,苗木基地更是在半年内扩大到3万亩,公司在半年报中也没有解释这新增的1万亩基地从何而来。”

    传闻三:报道二针对公司工程项目结算进度提出质疑。

    传闻四:报道二针对公司存货的核算及跌价准备计提事项提出质疑。

    传闻五:报道二针对公司个别项目结算进展情况提出质疑。

    二、澄清说明

    传闻一:经核实,本公司针对苗木销售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4年上半年,公司对一些规模较小、租金较高基地的苗木进行了外销。

    2、随着公司与政府谈判能力的增强,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深入,公司苗木基地将逐渐由重资产的自建模式,转变为轻资产的产业链合作模式。除了保有部分自建基地用于种植新品及稀缺品种外,公司大部分基地将作为苗木产业园,采用产业链合作模式运作。产业链合作模式中,公司将进行招商,为合作商户提供服务,包括土地管理、品类规划、种苗采购、融资支持、代理销售等,与合作商户合作共赢。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了部分对合作商户的种苗销售收入。

    传闻二:经核实,本公司针对苗木基地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苗木基地主要生产景观绿化工程用大规格乔木,生长周期3-5年,出圃规格要求较高,每亩成本约1万-3万元。

    截至2013年底,公司拥有2万亩苗木基地,分布在北京、河北、山东、浙江、江苏、湖北6个省(地区), 每亩租金平均约为1000元/年。

    201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苗木基地1.06万亩,包括:江苏金湖基地一期0.32万亩,安徽阜阳基地一期0.55万亩,北京延庆基地0.06万亩,北京平谷新品基地0.06万亩,山东东疏基地三期扩地0.07万亩。前四个基地均取得了一定的地租减免、基建补贴或栽植补贴。

    截至2014年6月,公司拥有约3万亩苗木基地,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3.8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基地面积(万亩)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万元)
    北京0.235,961
    河北0.7313,682
    山东0.7612,644
    浙江0.072,027
    江苏0.34611
    湖北0.353,711
    安徽0.55295
    合计3.0338,930

    传闻三:经核实,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结算进度事项说明如下: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公司结算分为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过程结算是指工程完工前向甲方申报并由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用于工程进度及进度款的回收;最终结算是项目竣工后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全部工程款的结算。

    1、最终结算流程

    项目完工后,项目商务经理准备对上结算资料。商务经理组织项目预算人员、各专业工程师对各专业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复核,根据合同价格或甲方过程认价编制对上结算书。

    结算书编制完成后,由商务经理填写对上结算会签单,并经项目经理、片区成本总、片区生产总、事业部合约负责人、事业部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上报审计单位或业主单位,审计或业主审核时,项目商务经理及片区成本总全程跟踪结算工作进展,直至最后审计单位及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的结算报告。

    2、结算周期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部分项目的结算时间可能更长,但目前为止,尚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公司也高度重视项目的结算和收款情况,本年前三季度结算额较同期也大幅增加。

    3、公司总体结算情况

    2014年1至9月,公司共完成结算186,323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结算10,108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结算32,305万元,2014年1至9月完工项目结算34,171万元,2014年在施项目完成进度结算109,739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527,160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92,231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49,675万元、2014年1至9月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22,580万元,2014年在施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362,674万元。基本上符合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

    传闻四:经核实,公司针对公司存货的核算及跌价准备计提事项说明如下:

    如报道所述,工程项目的核算为“先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归集施工成本,计入存货;再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费用、合同毛利;结算时确认应收账款;工程完工时再通过过渡科目“工程结算”冲平存货”。工程项目期末存货余额为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合同毛利-已结算金额,具体分为在施项目和完工项目。

    对于在施项目存货的减值,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期末对于预计总收入小于预计总成本的项目,已完工部分,损失在毛利(收入减成本为负数)中体现,未施工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对于已完工项目,准则中未明确规定,我们根据未来结算额与账面累计收入孰低的原则来进行账务处理,即每期期末根据获取的最新的结算进度中的数据与账面累计收入进行对比,如账面累计收入大于最新证据获取的数据,则差额冲减当期收入,否则不做账务处理;同时,处于谨慎考虑,公司对完工2年以上未结算的项目,从第三年起按账龄计提法计提跌价准备。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2万,其中完工2-3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15,070万元,按5%计提754万元;完工3-4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1,821万元,按10%计提182万元;完工4-5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1,059万元,按10%计提106万元。

    公司存货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根据业务特点设计业务流程对核算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包括合同的签订、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的编制、实际发生成本的审核,同时公司加强了对完工项目的实时跟踪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存货跌价计提充足。

    传闻五: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中提到的个别项目结算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株洲神农城景观项目

    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神农城项目建设指挥部、湖南天易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神农城景观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总金额4.32亿元。其中施工金额暂定4.2亿元,设计金额暂定0.12亿元,协议工期为两年。

    目前工程已完工,截至目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累计收款4.18亿元;该项目分两期施工,其中一期部分已全部结算,结算金额为1.12亿元,工程款已全部收回,二期部分已结算了3.1亿元,二期部分已按合同条件已收3.06亿,预计2015年完成最终结算并收回全部工程款。

    2、大同文瀛湖项目

    2010年5月7日,公司与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大同市文瀛湖项目景观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12亿元,工程规模约为400万平方米,合同工期为两年。

    目前工程已完工,截至目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64亿元,累计收款4.67亿元;该项目甲方已经启动审计结算程序,争取纳入2014年底政府债务余额统计中并实现收款。

    3、大同东城墙项目

    2010年3月24日,公司与大同市园林管理局签订了《大同市古城墙东段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总金额0.8亿元,工程规模约19.8万平方米。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78亿元,累计收款0.35亿元。该项目甲方已经启动审计结算程序,争取纳入2014年底政府债务余额统计中并实现收款。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以景观板块为主,苗木业务板块属于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而设立的业务板块,目前苗木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较小;

    2、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3、公司土地保障模式推进顺利,目前尚未出现需出让保障地块来支付工程款的情形,但受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影响,仍然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潜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业务的资金状况及保障地块的保障能力,确保土地保障模式的有效性;

    4、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的框架协议金额较大,但受政府资金状况、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公司感谢媒体及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正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公司也将继续竭尽全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