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58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11月4日和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等离子屏及模组资产和业务处置等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起停牌。
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起复牌。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向控股股东函证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询证,答复如下:“除贵司于2014年11月1日已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军工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和本公司参与认购贵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外,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四川长虹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没有买卖四川长虹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除已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事宜外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