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8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14年1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1月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8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8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彩虹精化”)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为抓住当下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合理布局公司在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业务格局,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6元,截至2008年6月19日,共收到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292,77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27,225.77元,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审验。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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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9 月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 年10 月16 日的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7,495.91万元,截止该项目变更时,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747.67万元,因此公司用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6,748.24 万元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
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4月2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将已投入“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的747.67万元购置珠海项目用地的费用调整至“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的土地购置费用,“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的投资额增加747.67万元至12,813.32万元。
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根据上述情况,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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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住当下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合理布局公司在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业务格局,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 变更后项目情况如下:
1、变更前后项目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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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已投入1764.08万元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已投入1166.59万元,合计2,930.67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置换上述已投的2,930.67万元。
(2)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的实施方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虹彩”),为了促进新材料项目的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138.2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361.76万元对惠州虹彩进行增资,增资后惠州虹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 的实施方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为抓住当下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合理布局公司在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业务格局,惠州虹彩用注入资本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138.24万元拟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增资后深圳永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9,138.24万元。
(3)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00%。
2、新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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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仅有“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入约87,000.00万元,其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26,462.38万元(含利息;2014年9月30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一并计入“光伏发电项目——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剩余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
在完成上述项目变更之后,公司将按照新的实施项目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变更后的项目(1)、(3)、(4)已取得项目备案,项目(2)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的募投项目之一。本项目总投资为12,813.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0,747.67万元,剩余用公司流动资金投入。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1,764.08万元。
2、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也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的募投项目之一。本项目总投资为5,116.81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的募集资金。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1,166.59万元。
3、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9,138.24万元,剩余的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尚未投入。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由于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气雾漆、气雾用品等传统应用行业需求下滑,公司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不利于公司的经济收益,同时去年公司已对这一块产能进行了挖掘改造,改造后的产能可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2、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主要是考虑该项目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可以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的特点,以及能够支持农民增收的特点,但目前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同时现有的产能已满足目前的需求。为了使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整体产业的布局,经公司谨慎研究,拟不再投入“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介绍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新项目基本情况
(1)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3,000亩,建设光伏发电规模50MW,同期种植适生中草药约1,200亩。该项目属农业产业化与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000.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御道口牧场
项目建设时间:预计2014年12月完工。
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2,000.00万元,不足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
(2)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电站。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兆瓦,总投资造价约为16,800.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惠州比亚迪工业园
项目建设时间:预计2014年12月完工。
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总投资16,8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5,402.38万元,不足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
(3)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充分利用养殖水塘的水域面积,将光伏发电和养殖业有机结合一体,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MW,总投资造价约为15,100.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社区
项目建设时间:预计2014年12月完工。
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5,1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530.00万元,不足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
(4)安徽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兆河渔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充分利用养渔场水塘的水域面积,将光伏发电和养渔场业有机结合一体,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MW,总投资造价约为15,100.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兆河渔场
项目建设时间:预计2014年12月完工。
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5,1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530.00万元,不足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
2、项目团队
团队成员来自于国内知名企业,团队成员至2007年起就在光伏领域从事国内外光伏项目开发和技术研究,拥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和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经验。团队成员致力于屋顶、地面电站的开发和建设,对上百个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经验和项目风险控制能力。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投资背景
基于光伏产业整体发展的趋势和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及财政 部、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等部委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预计未来我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在电价补贴、财税金融、行业准入等方面将形成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光伏产业政策体系;同时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下降、电池转换效率的提高以及光伏发电在全球的推广应用力度也逐步增强,中国制造的光伏产品不仅代表了低成本和高质量,还代表了技术进步和创新。基于此,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2、项目投资必要性
(1)有助于优化能源结构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各省、市对新建、扩建火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的力度逐步加大。新建和改建火电厂成本将大大增加,这必将制约火力发电的建设和发展。因此,积极开发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煤电,适当减轻能源对外依靠的压力,对改善能源结构和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又处于产业转型期,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加剧了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为了实现2020年我国非石化能源利用率达到15%,单位GDP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的战略目标,实施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有助于节能和碳减排目标实现,也有助提高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2)符合能源局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近期,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其中重点开展工作包括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县建设,集中开展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以及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3)屋顶资源、地面电站建设用地的稀缺
①屋顶资源
由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政策刚刚出台,投资光伏分布式电站才刚刚兴起,企业转型进军光伏应用终端(投资光伏电站),将是一个最好的契机,这是抢占屋顶资源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关键的时期。
②地面资源
经过近几年国内地面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好的地面资源已经消耗了相当一部分,从投资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再过几年,好的地面资源也将被利用殆尽。所以对企业转型去投资光伏地面电站,也将是关键的时期。
如上所述,从能源结构的优化、能源局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度电补贴、售电电价的明确、屋顶及地面资源抢夺的时间切入点等多方面分析,2014年初进入光伏应用终端(投资运营光伏电站)项目很重要。
(三)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属于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发展迅速的新型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有利于生态与环境保护。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不仅为电网提供电量,每年可为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相应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减少烟尘排放量,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太阳能发电本质是半导体结器件的工作,通过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不产生任何废弃污染物,建设太阳能电站代替煤电厂,将大大减少燃煤电厂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尤其对于改善雾霾天气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
(四)新项目风险分析
1、光伏行业政策风险
光伏项目收益情况依赖于电站建成后首次并网发电时点国家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补贴力度大小。如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前,国家下调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补贴,则项目的收益情况将受到负面影响。
2、技术替代风险
新能源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高新技术行业,技术的革新是把双刃剑,光伏产品及光伏发电系统尚在不断的完善,一方面对整个行业的推动起着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具体的企业来说,选择正确的行业切入点以及合理技术路线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点无论是对于产业链前端还是终端的企业来说,都存在着一定得风险。
3、项目经营风险
光伏电站的经营模式将定位于运营或出售,即公司可选择通过运营电站的方式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亦可选择在出现合适价格时通过出售电站的方式一次性获取回报。如投资的光伏电站不能或者不能及时并网运营,或并网运营时相关补贴政策下调,或光伏电站未有合适的出售价格等,均将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收益率。
4、项目融资风险
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5、投资成本风险
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同时对公司重点发展光伏产业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新项目的建成并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以分布式电站与大型地面电站专业运营模式全方位快速、全面、有序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
六、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发表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彩虹精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专项意见》;
5、《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8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况
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虹彩”)是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成立于2010年5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惠州虹彩承担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的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而惠州虹彩的注册资本中有人民币9,138.24万元由募集资金投入,为抓住当下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合理布局公司在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业务格局,惠州虹彩用注入资本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138.24万元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增资后深圳永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9,138.24万元。
201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为深圳永晟的股东,对于本次增资,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增资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后方可实施。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惠州虹彩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1300000112890
法定代表人:陈永弟
地 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精细化工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此执照仅作法人资格凭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惠州虹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惠州虹彩的总资产为10,906.08万元,总负债为58.67万元,净资产为10,847.41万元;2014年1-9月惠州虹彩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9.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深圳永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8798928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2、深圳永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深圳永晟的总资产为5,622.61万元,总负债为1,897.66万元,净资产为3,724.95万元;2014年1-9月深圳永晟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 275.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方案
惠州虹彩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38.24万元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增资后深圳永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9,138.24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
■
(增资后)
■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惠州虹彩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对公司重点发展光伏产业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0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9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彩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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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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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24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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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 12,065.65 | 10,000.00 |
| 2 |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 8,473.00 | 5,116.81 |
| 3 | 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 7,495.91 | 7,495.91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390.00 | 2,390.00 |
| 合计 | 30,424.56 | 25,002.72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 12,813.32 | 10,747.67 |
| 2 |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 8,473.00 | 5,116.81 |
| 3 | 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 9,138.24 | 9,138.24 |
| 合计 | 30,424.56 | 25,002.72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 10,747.67 | 光伏发电项目 | 26,462.38 |
|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 5,116.81 | ||
| 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 9,138.24 | ||
| 截止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利息 | 1,459.66 | ||
| 合计 | 26,462.38 | 合计 | 26,462.38 |
| 新项目 | 具体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光伏发电项目 | (1)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 | 40,000.00 | 12,000.00 |
| (2)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800.00 | 5,402.38 | |
| (3)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5,100.00 | 4,530.00 | |
| (4)安徽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5,100.00 | 4,530.00 | |
| 合计 | 87,000.00 | 26,462.38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00 |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