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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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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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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与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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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追加201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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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36版:信息披露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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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与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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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与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2014-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0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与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科技”)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铝业”或“乙方”)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或“甲方”)就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进行合作,旨在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提升我国能源的装备水平,摆脱大型液化装置关键设备完全依赖国外的情况,并为中国的能源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2、由气电集团牵头、海特铝业参与的“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项目目前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立项批复。

      3、本协议存在项目组织、在LNG领域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拓展等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海特铝业与气电集团双方就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相关事项完成了《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协议于2014年11月4日生效,合作期限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中安

      注册资本:1562140.80011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

      2、气电集团与公司及海特铝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这是双方首次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中国海油气电板块的业务。气电集团立足于自主技术创新,采用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积极打造多元化的资源池,以液化天然气及相关业务为核心,以现有接收站和管网为基础,积极建设中国沿海天然气大动脉,致力于为中国沿海地区提供持续、可靠、充足的清洁能源。气电集团荣获2013年度世界LNG行业杰出贡献奖,成为迄今为止首家获得该奖项的中国公司,进一步奠定了气电集团在中国LNG行业的领军者地位,增强了气电集团在全球LNG行业的影响力(详见气电集团网站http://www.cnoocgas.com)。经分析,气电集团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由气电集团牵头,海特铝业主要参加以下研究内容:

      1)铝制换热管选型、研制(参与);

      2)小型样机铝换热管加工(参与);

      3)制定LNG绕管式换热器行业标准(参与)。

      2、甲方同意海特铝业为中国海油本次LNG绕管式换热器用铝换热管指定供应商,研发适用于陆上和海上天然气液化装置的LNG绕管式换热器铝换热管,海特铝业参与编制相关的行业用铝换热管标准。

      3、海特铝业将投入该项目的科研经费为578万元,其中,海特铝业自筹438万元,国家拨款140万元。甲方负责乙方申请国家拨款140万元的手续办理。

      4、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5、在合作期内,双方不得透露项目研制方案给第三方。

      四、协议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协议目的

      “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是陆上和海上天然气液化装置的关键核心设备,主要应用于陆上天然气液化工厂以及海上LNG-FPSO装置等。本次合作目的是研发应用于南海LNG-FPSO装置及气电集团潜在海外大型天然气液化工厂用LNG绕管式换热器。目前,该技术由APCI和LINDE公司垄断,且其专利费、设计费极高,并与液化技术捆绑销售,这使得我国自主研发的大型天然气液化工艺无法配套国外LNG绕管式换热器。国产LNG绕管式换热器技术尚不成熟,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大型天然气液化技术的发展。为打破国外技术垄断,自主研发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将提升我国能源和装备水平,摆脱大型液化装置关键设备完全依赖国外的情况,并为中国的能源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海特铝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研发、产业化、市场拓展所需的人力资源有保障,拥有与相关产品可靠、成熟的研发和生产技术,拥有“江苏省热交换器用铝合金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能具有一定的调整弹性,因此海特铝业具备履行合同的优良能力。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和海特铝业将按照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要求,加强研发管理和团队建设,积极推进“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的研制”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应用,确保科研经费按计划投入,积极与对方及其所派的行业专家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团队互补优势,同时大力进行产业化和市场拓展。

      由于研发投入、技术的产业化和产业应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本协议在近期特别是本期对公司及子公司海特铝业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长期而言,随着研发的投入、技术的产业化、产品的推广获得实质性突破,该产品不仅面向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满足全球其他LNG系统制造厂商的需求,从而开拓公司铝挤压材应用的新市场,为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从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使公司对协议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3、风险提示

      本协议存在项目组织、在LNG领域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拓展等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协议履行时间较长,存在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2)所涉及技术和产品在LNG领域还处于技术产业化、市场推广阶段,市场对于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的认可需要一定周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项目组织涉及人员安排、资源配置等事项,存在因项目组织不当而使协议的履行达不到预定计划的风险;

      4)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由气电集团牵头、海特铝业参与的“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项目目前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立项批复。

      六、附件

      1、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书》。

      2、《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等项目立项的批复》。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