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互动
  • 5:研究·宏观
  • 6:信息披露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天然气置换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
    公 告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周净值公告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
  •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A份额申购开放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14国债21(01942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的
    承诺公告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  
    2014年11月8日   按日期查找
    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4版:信息披露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天然气置换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
    公 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周净值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A份额申购开放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14国债21(01942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的
    承诺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10月27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5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4日(周一)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7日(周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4日(周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月17日(周一)

    4、现场会议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B座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杨洁芸

    电话:(0791)88110590

    传真:(0791)8810668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590泰豪投票3A股股东

    2、买卖方式:均为买入。

    3、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99.001股2股3股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发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90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豪集团

    有限公司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继续对其提供贷款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10月28日,本公司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沈电”)7.86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6,630万元(担保明细见下表),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0.10%。

    担保对象担保额度

    (万元)

    授信银行实际金额

    (万元)

    担保方式使用期限
    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15,000中国银行沈阳开发区支行3,000连带担保责任2014.7.28-2015.7.28
    3,000连带担保责任2014.10.16-2015.10.16
    2,380连带担保责任2014.5.28-2015.1.25
    60,000中国进出口银行56,250连带担保责任2012.11.3-2019.12.21
    3,600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2,000连带担保责任2014.9.29-2015.9.29
    合计78,60066,630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6,78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1.8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24,284万元,为非关联方担保的金额为12,5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发展,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对本公司为泰豪沈电上述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反担保内容待协议签订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