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4-03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提名蔡拾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提名苏冬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提名王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4提名吴世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5提名姚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6提名刘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7提名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8提名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9提名施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审议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2,750元/年。津贴按季度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以上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3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6.2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追加的临时提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四)原董事蔡健泉先生自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蔡健泉先生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通过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拾贰先生:194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奥马电器党支部书记,MBA在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是机械家电行业专家,在此领域有40余年的从业经历,拥有近三十年的冰箱企业管理经验。从20世纪70年代初参加工作,曾任职容奇机修厂、容奇汽配厂车间主任、广东珠江冰箱厂生产部长、冰箱一厂厂长、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箱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2002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曾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蔡拾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34.67%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9.50%的股份;蔡拾贰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蔡健泉先生为堂叔侄关系,二者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冬平女士:1964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2002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东盛投资董事长、香港远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艾斯派尔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苏冬平女士通过持有公司股东东盛投资有限公司5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32%的股份;苏冬平女士与公司高管张俊超先生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济云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西气体压缩机厂计划科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科副科长、经营管理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济云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6.66%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4.9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世庆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员、工艺科科长、科研科科长、技术部部长、开发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吴世庆先生多年从事冰箱研发工作,曾作为中国氟利昂替代专家组成员参加联合国有关氟利昂替代的重点项目,是冰箱行业技术专家,首创研制成功R600a直冷及风冷式电冰箱,填补了国内空白。作为项目带头人,主持开发、研制的“分立多循环”冰箱,获国家发明专利,被誉为开创了“后冰箱时代”。2007年被中山市评为“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称号。
截至目前,吴世庆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6.67%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3.7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友军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湖南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出口业务员、湖南恒辉实业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出口经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高级经理。2003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曾任本公司国际营销总监。
截至目前,姚友军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4%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展成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采购总监,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3年加入本公司工作至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展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娥平女士: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中山大学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财务与投资系主任。目前兼任中海海盛(600896)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
截至目前,刘娥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石松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谢石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施炜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北京可思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在国际计划委员会工业综合局、深圳大学经济系、深圳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曾任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鹰牌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深圳锦绣大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施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4-0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文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提名江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提名佘修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监事会同意提名江文洪先生、佘修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前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三)本次提名的监事不是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以上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以上监事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文洪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制冷副部长。曾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机动技术科技术员、工程师、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03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研发部副部长。江文洪先生成功地研制出DD1-10冷冻箱的绕管技术,使整个箱体达到良好的制冷效果,制冷速度更快,室内温度更均匀,有利于食品的保鲜,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是全国首创技术,并获得了“中山市科技成果奖”。
截至目前,江文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佘修仪女士: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科员、财务部科长。2006年加入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奥马电器前身)。
截至目前,佘修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4-03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追加议案的公告暨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2:0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4年1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3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24%)于2014年11月7日向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详见议案5至议案8)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已分别经2014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15:00—2014年11月21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至2014年11月21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4、《关于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5.1选举蔡拾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2选举苏冬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3选举王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4选举吴世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5选举姚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6选举刘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6.1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3选举施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7.1选举江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2选举佘修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8、《关于审议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5至议案8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说明:
1. 议案5至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1日13:30-14: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4年11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冯胜男收,并请注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议案5至议案7的子议案仍须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8 | 100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00 |
2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 累积投票制 |
5.1 | 选举蔡拾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1 |
5.2 | 选举苏冬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2 |
5.3 | 选举王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3 |
5.4 | 选举吴世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4 |
5.5 | 选举姚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5 |
5.6 | 选举刘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5.06 |
6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 累积投票制 |
6.1 | 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1 |
6.2 | 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2 |
6.3 | 选举施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3 |
7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 累积投票制 |
7.1 | 选举江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7.01 |
7.2 | 选举佘修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7.02 |
8 | 《关于审议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8 |
②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1至议案4及议案8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议案5至议案7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 投 X1 票 | X1 股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股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③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4及议案8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不包括累计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至2014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联系人:冯胜男女士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联系地址及邮编 |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 |||
5.1 | 选举蔡拾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5.2 | 选举苏冬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5.3 | 选举王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5.4 | 选举吴世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5.5 | 选举姚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5.6 | 选举刘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6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 |||
6.1 | 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6.2 | 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6.3 | 选举施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7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 |||
7.1 | 选举江文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7.2 | 选举佘修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8 | 《关于审议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