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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吕学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择机以公司已经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相关权益为标的,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范围内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合法、高效地完成该项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开展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业务开展时机、基础资产范围、产品设计结构、信用增级措施等;

    2、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决定并聘请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销商、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评级公司、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参与方,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执行本次资产证券化有关的一切协议、文件和申请材料;

    3、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对外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四期1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青发改函【2014】273号文),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5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青海蓓翔自筹。

    《关于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3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光伏电站

    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资产证券化是盘活社会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受到国家政策面的大力支持,2013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大大拓宽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和投资者的范围、交易场所和转让方式,近期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基于简政放权的精神,本次拟修订的关键内容是将原审批制改成备案制。资产证券化未来将会沿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公司目前拥有较大的光伏电站资产。为有效地盘活资产,充分利用光伏电站现金流稳定的特点,公司拟以光伏电站相关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设计资产证券化方案。

    二、项目内容

    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择机以公司已经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相关权益为标的,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范围内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合法、高效地完成该项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开展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业务开展时机、基础资产范围、产品设计结构、信用增级措施等;

    2、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决定并聘请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销商、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评级公司、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参与方,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执行本次资产证券化有关的一切协议、文件和申请材料;

    3、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项目意义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资产,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是能降低融资成本、受银行信贷政策影响较低的创新融资模式。

    四、其他

    该项目为光伏电站领域创新型金融项目,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3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青海蓓翔

    1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下属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对外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四期1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青发改函【2014】273号文),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5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青海蓓翔自筹。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自营或代理太阳能组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控制关系: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公告了《关于青海蓓翔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安排的公告》,青海蓓翔以其太阳能电站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租赁”)融资8,650万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权转让至福能租赁作为担保,青海蓓翔实际经营管理及股东权利仍由爱康科技负责实施和享有。

    目前福能租赁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份,熊元福持有青海蓓翔20%的股份;青海蓓翔的董事会由易美怀(爱康科技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国云(爱康科技的副总经理)及熊元福组成,易美怀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爱康科技仍控制青海蓓翔,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955,300,404.25元、净资产328,405,429.67元、负债总计626,894,974.58元;2013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72,750,161.13元、营业外收入3,325,000.0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287,999.28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青海蓓翔总资产1,052,370,815.63 元、净资产 407,745,601.77元、负债总计644,625,213.86元; 2014年1-9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50,076,591.06元、营业外收入 29,181,171.6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472,137.68 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开始着手探索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该项目拟在取得正式的项目备案文件后进行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青海蓓翔合计持有75MW光伏电站,规模效应更加明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85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160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520万元。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是否能够取得项目建设开工所需的全部批文及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3、项目所在地青海省海南州位于光伏发电二类资源区,按相关政策规定,标杆上网电价为0.95元/度,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3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24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0日-21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1。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对应价格
    1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议案1.00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

    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

    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

    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 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