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非住宅用房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73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非住宅用房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宁波元通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元通机电”)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事务所签订的《非住宅用房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偿协议基本内容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海政[2014]17号)房屋征收决定,宁波元通机电所属位于段塘西路38号的房屋(建筑面积16,034.65平方米,土地面积24,816.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已列入海曙区段塘村旧村改造(国有非住宅)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根据协议约定,宁波元通机电本次非住宅用房征收货币补偿总额为22,496.7454 万元(包括被征收房屋补偿、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重大设施设备补偿、绿化补偿、无证建筑装修补偿、临时建筑补偿等)。
二、补偿协议对公司利润影响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土地、房屋、设备等账面净值为6,006.760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预计公司总体将增加收益约1.5亿元,公司将按搬迁进度确认上述收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74
物产中大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汪一兵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以2.98元/股的价格(最终价格以浙江省财政厅核定为准)认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1.30亿股,合计出资约3.9亿元,占财通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完成后总股本的4.64%。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丰富公司金融资产的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金融产业的壮大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14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2: 00;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9日(周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75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投资”)拟以2.98元/股的价格(最终价格以浙江省财政厅核定为准)认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1.30亿股,合计出资约3.9亿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汪一兵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丰富公司金融资产的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金融产业的发展壮大。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本次交易价格需由财通证券报浙江省财政厅核准;此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壮大公司金融板块,储备股权投资项目,优化金融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投资拟以2.98元/股的价格(最终价格待浙江省财政厅核准)认购财通证券1.30亿股,合计出资约3.9亿元,占财通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完成后总股本的4.64%。
由于公司参股股东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省财开”)委派我司的董事汪一兵女士同时担任财通证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2.7%的股份,其委派我司的董事汪一兵女士,同时担任财通证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系浙江省财政厅100%出资并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1)注册地址: 杭州市华浙广场1号28楼
(2)法定代表人: 姚战
(3)注册资本:伍拾亿元整
(4)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30146
(5)经营期限:1992年06月30日至长期
(6)类型:国有企业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省财开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97.36亿元,净资产151.69亿元;本期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0.82亿元,净利润12.8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万邦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05,1701-1716室
(2)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3)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元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22291
(6)经营范围:经营证券业务(详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月20日),证券自营业务、证券保荐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凭《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
(7)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通证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42.4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5.31亿元,;本期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2.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2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财通证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79.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8.37亿元;本期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股权结构:现有股东25家,控股股东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为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财通证券股权比例为60.96%,其注册资本为:壹佰贰拾亿元;主营业务为: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09,721.21 | 60.96% |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435.55 | 4.13%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7,331.63 | 4.07% |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 7,331.63 | 4.07%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6,389.44 | 3.55% |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907.31 | 2.73% |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857.14 | 2.14% |
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57.14 | 2.14% |
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 | 3,471.43 | 1.93% |
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58.50 | 1.81% |
杭州港嘉实业有限公司 | 3,194.72 | 1.78% |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 2,571.43 | 1.43% |
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443.88 | 1.36% |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 2,443.88 | 1.36% |
荣怀集团有限公司 | 2,121.43 | 1.18% |
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 1,713.44 | 0.95%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97.36 | 0.89% |
浙江黄岩区财务开发公司 | 977.55 | 0.54% |
海宁市正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46.28 | 0.47% |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14.63 | 0.45% |
兰溪市兴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804.10 | 0.45% |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98.68 | 0.44% |
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798.68 | 0.44% |
玉环县财务开发公司 | 798.68 | 0.44% |
裕鑫集团有限公司 | 514.29 | 0.29% |
合计 | 180,000.00 | 100% |
(9)业务发展情况
财通证券是业务门类齐全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凭借彰显活力的经营体制、完善的公司治理、先进的经营理念、有效的内部管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人才、技术,为投资者和机构提供综合优质投资、融资服务。目前已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代办股份转让和股份报价、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中间介绍、开放式基金代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融资等业务牌照,并已形成“证券+期货+基金”三位一体的金融产业布局。财通证券现阶段证券营业部网点72家,现有72家营业部,主要分布在省内经济发达市及上海、北京、深圳、大连、重庆、南京等地。
3、汪一兵基本情况
女,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投资管理一部经理,兼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起至今任我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投资拟以2.98元/股的价格(最终价格待浙江省财政厅核准)认购财通证券1.30亿股,合计出资约3.9亿元。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资产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比较方法,并最终采用市场法结果作为评估结果,评估值535,110.66万元,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增值51,411.77万元,增值率为10.63%。本次增资扩股价格按照经评估的净资产估值作价入股,尚需浙江省财政厅核准。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丰富公司金融资产的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金融产业的壮大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汪一兵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所议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丰富公司金融资产的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金融产业的壮大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2014年6月审计报告
(五)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投资者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76
物产中大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14:0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 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9日
●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根据公司于11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6日9:30—11:30 和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9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21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2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颜亮、胡立松、何枫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3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方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议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04 | 中大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99.00元 |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11月19日A 股收市后,公司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0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股东登记表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