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的通知,万安集团于2014年11月10日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万安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总股数不低于300,000股。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的股份数量、价格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份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万安集团 | 2014年11月10日 | 300,000 | 13.79 | 0.145 |
五、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万安集团 | 108,290,000 | 52.496 | 300,000 | 0.145 | 108,590,000 | 52.641 |
六、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万安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其他说明
万安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公司将继续关注万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