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4-05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0,805,286股,占公司总股本35.001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1号文核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万股,并于2011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7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9,000万股。
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4,000,000.00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000万股。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2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0,000,000.00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800万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8,8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805,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1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追加承诺,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805,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为境内非国有法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 | 100,805,286 | 100,805,286 | 1 |
合 计 | 100,805,286 | 100,805,286 |
注1: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70,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