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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7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资金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金额分别为1,300万元和883万元,合计2,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安赢系列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组合投资类

      3、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与客户合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人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工具,进而投资于存款、债券、债券回购、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300万元

      5、投资周期:35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4.1%

      7、成立日:2014年11月12日

      8、到期日:2014年12月17日

      9、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在不出现风险揭示书所述风险的情况下,扣除固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在投资周期结束后客户可以按照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获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2、风险揭示

      12.1、 信用风险:如发生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发行主体未能按期全部兑付本息、信托项下信托公司违约、信托项下融资主体违约、担保人违约以及其它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形,将造成理财产品到期时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12.2、 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或本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或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客户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12.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12.4、 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本理财产品的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对本理财产品进行提前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12.5、 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面临再投资风险;

      12.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国家政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募集不成功,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理财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12.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信用风险或政策风险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同时会向有关违约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期限延期、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12.8、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购买时的银行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2.9、 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39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投资范围: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它投资工具。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883万元

      5、投资周期:44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4.08%

      7、成立日:2014年11月11日

      8、到期日:2014年12月25日

      9、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

      9.1、正常兑付: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到期日,客户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在产品到期后支付。中国建设银行于产品到期后1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协议的约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2、非正常情况

      如果发生异常情形,造成本产品的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客户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建设银行互联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10、资金来源: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2、风险揭示

      12.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接触或提前终止等。

      12.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12.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12.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12.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它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12.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2.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12.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12.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2.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2.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时间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时间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500万元。

      经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5,5 83万元(含本次购买的2,183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000万元。

      综上,公司截至目前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9,083万元(含本次购买的2,183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合计2,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2、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