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4-06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1月13日(周四)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刘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4,623,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股)的45.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112,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议案表决如下:
1.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2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2,0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2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2,0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2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2,0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2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2,0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大贤东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军军、张秋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