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4-06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3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新疆能源”)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签署了伊泰新疆能源甘泉堡煤制油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及《钢结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根据上述合同规定,由东华科技为伊泰新疆能源甘泉堡煤制油项目提供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的建设工程承包、设备供货、材料采购、钢结构采购等服务。
一、合同双方情况介绍
伊泰新疆能源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为10.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晶泉,公司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煤炭技术咨询服务等。伊泰新疆能源是由本公司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0.2%的股权,伊泰集团持有其9.8%的股权,主要负责伊泰甘泉堡54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东华科技(股票代码:002140)是以原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现代科技型工程公司,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内首家股份制企业,于2007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叮,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资本为4.46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艺研发、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指导、监理、项目管理承包、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截止2014年9月30日,东华科技总资产为人民币62.19亿元。
本公司与东华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标的情况及主要条款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承担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期间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的全部工作;承担合同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按照约定为装置的试车、开车、性能测试等提供技术指导,配合装置相关的安全、环保、消防等验收工作,同时协助项目的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的支持和配合服务工作。 | 142,439.23 | 25个月 |
2 | 设备供货合同 | 承担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设备供货工作,承担设备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 177,582.41 | 25个月 |
3 | 材料采购合同 | 承担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供货工作,承担材料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 99,884.74 | 25个月 |
4 | 钢结构采购合同 | 采购上述工程中为满足装置运行所需的钢结构。 | 4,160.28 | 25个月 |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伊泰新疆能源甘泉堡煤制油项目地点位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2月获得《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40万吨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主要建设空分、尾气制氢、粉煤气化、净化、水煤浆气化、油品合成和油品加工等生产装置,生产辅助,公用工程及服务性工程等设施,国外引进设备等。该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309.5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占 35%,由股东通过增资的方式投入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占 65%。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在取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备案等文件后正式开展项目建设。
东华科技专业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艺研发、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指导、监理、项目管理承包、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拥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可承接全部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同时,华东科技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可有效提供质量和安全保证,有能力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