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4-7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14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陆生全先生的辞职报告。陆生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陆生全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陆生全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不会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监事会对陆生全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4-7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暨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4年11月26日下午 2: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详见2014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2014-74号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 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公司”)提交的《关于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因工作变动原因,我司陆生全先生已辞去深圳市中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一职。经研究决定,推荐我司陈晔东先生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选。现向公司提请在将于2014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临时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截止2014年9月30日,远致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13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远致公司提出的增加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六项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除增加上述一个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关于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4、《关于为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关于为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上述1-5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4-75号公告《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第6项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4 年 11 月 25日上午 8:30-12:00 和下午 2:0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公司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100 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元 |
议案 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元 |
议案3 | 《关于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 3元 |
议案4 | 《关于为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元 |
议案5 |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元 |
议案6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6元 |
总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 1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05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陈颖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远致公司《关于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及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表决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3 | 《关于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 |||
4 | 《关于为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 |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陆生全先生已辞去公司监事一职。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拟推荐陈晔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人选,任期与本届监事一致,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陈晔东先生简历。
此议案,请审议。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资料
一、个人简历:
陈晔东,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5年-2001年在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任科员、副科长;2001年-2005年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2005年-2007年,在沙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5月-2007年10月,在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部副部长;2007年10月-2014年10月,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历任经理、高级经理、副部长; 2014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部部长。
二、声明与承诺:
1、同意接受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
2、提供的以上履历及其他资料真实完整;
3、未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5、不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法》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6、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候选人签名:陈晔东
二〇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