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11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4-001号公告)于2014年11月13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3,000,000股、2,000,000股,合计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分三笔又重新质押给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其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4年11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6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