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4-03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苏华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113,81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13,68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由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张宝发、吴烈豪律师见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1)周苏华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2)吴京荣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95,200 | 0.08 | 3,600 | 0.01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95,200 | 2.73 | 3,600 | 0.10 |
(3)黄炜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4)余莲凤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5)陈泽民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6)周苏宏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7)肖伟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41,260 | 99.94 | 1,600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416,814 | 98.01 | 1,600 | 0.05 | 67,700 | 1.94 |
(8)何少平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41,260 | 99.94 | 1,600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416,814 | 98.01 | 1,600 | 0.05 | 67,700 | 1.94 |
(9)郑甘澍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41,260 | 99.94 | 1,600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416,814 | 98.01 | 1,600 | 0.05 | 67,700 | 1.94 |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周苏华、吴京荣、黄炜、余莲凤、陈泽民、周苏宏担任公司董事,审议通过选举肖伟、何少平、郑甘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1,760 | 99.91 | 31,100 | 0.03 | 67,7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7,314 | 97.17 | 31,100 | 0.89 | 67,700 | 1.94 |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1)曾丽珊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12,760 | 99.91 | 32,000 | 0.03 | 65,8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388,314 | 97.19 | 32,000 | 0.92 | 65,800 | 1.89 |
(2)章瑞乾
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比例% | |
113,810,560 | 113,743,160 | 99.94 | 1,600 | 65,800 | 0.06 |
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为: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意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区段比例% | |
3,486,114 | 3,418,714 | 98.07 | 1,600 | 0.05 | 65,800 | 1.88 |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曾丽珊、章瑞乾担任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张岩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张宝发、吴烈豪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三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4-03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通知于2014年11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董事会董事成员9人,其中董事为: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余莲凤女士、陈泽民先生、周苏宏先生;独立董事为:肖伟先生、何少平先生、郑甘澍先生。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周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聘任吴京荣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聘任黄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黄炜先生提名,聘任以下高管人员:
聘任余莲凤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原为副总经理、聘任郭俊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罗如生、修海明、陈贵福、王焕章、吴岚如、熊越、潘仁湖为副总经理;聘任林国鑫为机械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聘任陈培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培敏女士提名,聘任邓勇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独立董事肖伟先生、何少平先生组成。周苏华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2、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肖伟先生、郑甘澍先生、董事陈泽民先生组成。肖伟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3、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郑甘澍先生、董事周苏宏先生组成。何少平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甘澍先生、何少平先生、董事余莲凤女士组成。郑甘澍生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特此公告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周苏华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厦门八一经济发展公司董事长、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京荣先生:196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讲师、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品贸易办公室正团职参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获“中国环保产业卓越贡献奖”。现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
黄炜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厂长助理、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获得国际电除尘协会“国际名人奖”。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莲凤女士:1973年5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任会计、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原先生:1964年11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企业集团营销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俊先生: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电控研究所所长、福建龙净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罗如生先生:副总经理,196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修海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贵福先生:196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焕章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除尘器厂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
吴岚如女士:1971年7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熊越先生:1965年10月出生,厦门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曾任九州集团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基地筹建处总监,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仁湖先生:1963年7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气力输送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厦门龙净环保物料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龙净环保物料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国鑫先生:194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本体研究所所长、福建龙净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工程师。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王丹平科学奖三等奖、200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机械总工程师。
陈培敏女士:董事会秘书,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勇强先生: 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4-03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届监事会监事组成成员:张岩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曾丽珊女士、章瑞乾先生。任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届监事会选举张岩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4-04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113,81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13,68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由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张宝发、吴烈豪律师见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改为: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