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定向资产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4-02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定向资产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委托资产金额:11,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管理期限:12个月
一、定向资产管理概述
(一)定向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签署《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东信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并根据该合同向中信证券发出投资委托书,委托中信证券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资产金额:¥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委托管理期限:12个月
融入方: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质押股票:聚光科技(股票代码:300203)流通股1146万股
约定利率:9.1%/年,其中委托人预期净收益率为8.9%/年。
以上定向资产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累计不超过最近会计年度末股东权益30%的短期投资决策,其中单笔投资额不超过 2.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短期投资金额为 5.506 亿元人民币,故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策后实施。
二、定向资产管理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管理人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资本:110亿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中信证券已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托管人基本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鉴证业务;开办个人理财业务;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以及从事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融入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融入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融入方的基本情况
1、融入方名称: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7F
法定代表人:姚纳新
注册资本:145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股权投资
主要股东:根据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姚纳新持股90%,姚尧土持股10%。
2、融入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3、融入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融入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4、融入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度经过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净利润等: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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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向资产管理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较为充裕,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风险相对可控的定向资产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四、定向资产管理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本次定向资产管理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本次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定向资产管理期间将密切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联系与沟通,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经营层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定向资产管理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定向资产管理资金的安全性。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短期投资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扣减收回的款项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短期投资金额为5.506亿元人民币,所有短期投资均到期按时收回或提前收回,逾期金额为 0 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签署的《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东信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2、投资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