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201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编号:临2014-090号
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蓝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森地产”)于2014年11月19日通过参与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市土地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城区A11-3地块(地块公告号:2014135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沪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挂字201413501】。
一、项目简介
项目土地总面积66,071.80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8,出让年限为70年,成交总价155,700万元。蓝森地产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后续将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该项目开发建设。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将按照成交确认书的要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