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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5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7,5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万股,并于2011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

      2012年5月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有限售流通股为87,525,000股,占总股本的58.35%,无限售流通股为62,475,000 股,占总股本的41.65%。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一)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父子均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大东南集团、胡丽娟、黄宝法、张远海、许幼卿、钱忠、楼太雷和何铁财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何全波、何建东、黄宝法、张远海、许幼卿、钱忠、何铁财、楼太雷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没有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

      4、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5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3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人,其中法人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9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

      1、何全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东先生系父子关系,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何全波先生持有的40,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同时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需遵守相关董事、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2、何建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何建东先生持有的26,325,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同时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需遵守相关董事、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3、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法人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大东南集团持有的2,25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4、许幼卿女士、黄宝法先生、何铁财先生、张远海先生、钱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