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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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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和邦股份 股票代码:603077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77,326.11万元(截至2014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5.8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7.6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7,185.89万元(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第3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期债券的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如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时未能偿还本息,债券持有人将不能通过保证人受偿债券本息。

    五、报告期内(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1,624.57万元、33,489.37万元、6,443.73万元以及67,329.97万元。201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纯碱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业绩较上一年有所下降。2013年度业绩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主导产品纯碱、氯化铵市场持续低迷,特别是氯化铵产品需求减少、价格下跌。2013年上半年我国西南和中部地区普遍持续干旱,化肥需求受到影响,氯化铵价格相比2012年同期大幅下跌。未来几年,公司60万吨/年技改至90万吨/年联碱项目、磷矿开发项目、精细磷酸盐综合开发项目、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双甘膦项目、草甘膦项目将陆续投产,上述项目如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业绩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纯碱属于基础化工产品,其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纯碱产品价格以及天然气、电力等原材料的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因此尽管公司目前毛利率水平较高,但如果公司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毛利率也将大幅波动,公司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六、2014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63号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47,425股购买其持有的和邦农科51%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3]第999号),和邦农科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3,714.14万元、21,125.17万元和21,480.28万元。若和邦农科在上述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测净利润,交易对方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同意就和邦农科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对本公司予以股份补偿。

    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实施了2013年度现金红利派息以及股本转增。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4年4月17日股本总数505,54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221,897.00元。转增后股本总数为1,011,094,850股。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4-34号)。

    八、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本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十一、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3 年4 月22 日正式起息,首次付息日为2014 年4 月22日,公司已按约偿付第一期公司债券利息;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净额39,5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0,9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和邦股份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和邦集团、控股股东、主要发起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和邦化工四川乐山和邦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和邦磷矿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
    和邦盐矿四川和邦盐矿有限公司
    武骏玻璃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叙永武骏叙永武骏硅材料有限公司
    桥联商贸四川桥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和邦设备乐山和邦设备有限公司
    新维自动化乐山市新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顺城化工四川顺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和邦农科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和邦化学四川合江和邦化学有限公司
    乐山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天化四川和邦集团乐山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桅杆坝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犍为桅杆坝煤矿(和邦集团下属分公司)
    和邦盐化四川和邦盐化有限公司
    和邦房产四川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犍为顺城犍为和邦顺城盐业有限公司
    吉祥煤业四川和邦集团乐山吉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寿保煤业乐山市犍为寿保煤业有限公司
    振静皮革四川乐山振静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申阳投资四川申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申阳置业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
    艾思德四川艾思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正知行深圳和邦正知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振静股份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碱胺重庆和友碱胺实业有限公司(原“重庆和邦碱胺实业有限公司”)
    恒世达昌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
    万川吉杭州万川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硅谷天使西藏硅谷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德同银科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德泉投资成都德泉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海底捞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投资包头华峰投资管理中心
    慧远投资深圳市慧远投资有限公司
    泸州和邦泸州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羊正知行成都青羊正知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马边县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
    6改9项目公司60万吨/年联碱装置技术改造为90万吨/年联碱装置项目
    磷矿开发项目和邦磷矿的100万吨/年采矿、200万吨/年选矿、121万吨/年输矿工程项目
    实际控制人贺正刚
    股东大会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中银国际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来)
    发行人律师、国枫凯文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华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章程》《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规则/持有人会议规则《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受补偿方因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任何规定和保证导致遭受损失而得到相应补偿的对象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上半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纯碱化学名为碳酸钠,分子式为Na2CO3,俗称苏打,基础化工原料之一,广泛应用于玻璃、冶金、日化、造纸等行业
    氯化铵分子式为NH4Cl,是一种速效氮素化学肥料,含氮量为24%-25%,主要用于作为氯基复合肥原料和农业施肥
    卤水盐类含量高于5%的液态矿产
    联碱法即侯德榜制碱法,是一种以氨、工业盐、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料、生产过程联产氯化铵的纯碱生产方法
    双甘膦双甘膦(PMIDA), 主要作为高效除草剂草甘膦中间体
    草甘膦一种高效、低毒、广谱灭生性除草剂
    双吨采用联碱法生产工艺,同一工艺流程下,所生产出一吨纯碱和约一吨氯化铵
    联碱产品行业中习惯的采用联碱法生产所产出的双吨产品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不等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Hebang Corporation Limited

    股票简称: 和邦股份

    股票代码: 603077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贺正刚

    注册资本: 1,011,094,850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草甘膦、纯碱、氯化铵(化肥)、液氨、碳酸钙;化工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治理;对外投资;化工技术咨询。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一)201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12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

    三、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3年3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6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为人民币4亿元,剩余部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发行。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一期公司债4亿元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25日。

    10、付息日:2015年至2019 年每年的11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5年至2017 年每年的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5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参见发行公告。

    15、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发行人原A 股股东进行优先配售。

    16、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的上述安排。

    18、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20、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承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负责承销,认购不足部分采取余额包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

    24、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7、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五、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安排

    公司将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4年11月21日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11月25日

    网上申购期:2014年11月25日

    网下认购期: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7日

    六、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公司名称: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正刚

    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

    联系电话: 028-62050230

    传 真: 028-62050290

    联 系 人: 莫融、杨晋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刚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F

    联系电话: 010-66229000

    传 真: 010-66578973

    项目主办人: 张驰、姜伯伦、张翔

    项目组成员: 刘晶晶、杨帆、赵斌

    联 系 人: 杨帆、张翔

    3、联席主承销商(保荐人)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9楼

    联系电话: 021-20227900

    传 真: 021-20227910

    项目主办人: 邵伟才、朱捷

    联 系 人: 邵伟才、朱捷

    4、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张利国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 010-66090088

    传 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 臧欣、刘斯亮

    5、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李武林

    注册地址: 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联系电话: 028-85560449

    传 真: 028-8559248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武林、唐方模

    6、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思源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3926 0755-82872814

    传 真: 0755-82872338

    经办人员: 易美连、林心平

    7、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9楼

    联系电话: 021-20227900

    传 真: 021-20227910

    8、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公司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9、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68870059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不超过8亿元(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信用等级为AA,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

    2014年5月25日,鹏元资信出具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涵义为受评主体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鹏元资信对和邦股份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公司债券具备很强的偿还保障,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1)依托资源产业链和市场优势,公司联碱业务盈利能力及毛利率均位于同类上市公司前列;

    (2)2014年随着双甘膦、草甘膦和武骏玻璃项目的陆续投产,预计公司收入和利润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空间。

    2、关注

    (1)目前纯碱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业内企业面临经营压力;

    (2)2013年以来氯化铵销售价格持续下滑,短期内预计该趋势难以扭转,需关注库存氯化铵的资金占用风险;

    (3)公司在建项目未来建设资金需求较大,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且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市场开拓、项目实施和安全生产风险;

    (4)公司原材料工业盐和动力煤由关联公司提供,若交易价格不公允,存在由关联交易可能引致的风险;

    (5)2012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和预付款项均有所增长,有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目前整体资金面偏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主体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鹏元资信在受评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发行主体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发行主体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亦将通过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拥有授信总额约为36.11亿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28.25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7.86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来与客户和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于2013年4月发行了第一期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面值(万元)发行日期债券年利率期限偿还情况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40,0002013年4月22日5.8%7年2014年4月22日,发行人已按约定支付第一年债券利息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8亿元,占公司2014年6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76%。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有关财务指标

    项目2014-6-30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流动比率0.681.442.630.86
    速动比率0.401.072.130.65
    资产负债率(合并)45.84%41.06%32.53%62.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65%39.36%30.77%58.72%
    项目2014年上半年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13.211.864.284.76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还率100%100%100%10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 担保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股本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和邦化工,成立于2002年8月1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其中和邦集团出资4,300万元,张丽华出资500万元。后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整体改制变更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
    1和邦集团177,166,70088.58%
    2张丽华20,833,30010.42%
    3郑丹2,000,0001.00%
    合 计200,000,000100%

    2、股份公司设立

    2008年2月28日,和邦化工以截至2008年1月31日经君和所审计的净资产值363,449,735.90元为基础,按照1.2115:1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30,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8日,和邦股份领取了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和邦集团265,740,00088.58%
    2张丽华31,260,00010.42%
    3郑丹3,000,0001.00%
    合 计300,000,0001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2]704号文批准,公司于2012年7月向社会公众以每股17.5元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为45,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23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2年7月31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00万元,

    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69,288.17万元。

    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数(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邦集团268,740,00059.72
    贺正刚31,260,0006.95
    恒世达昌15,000,0003.33
    万川吉9,000,0002.00
    硅谷天使8,000,0001.78
    德同银科8,000,0001.78
    德泉投资5,000,0001.11
    海底捞2,000,0000.44
    华峰投资2,000,0000.44
    慧远投资1,000,0000.2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50,000,00077.7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22.22
     合计450,000,000100.00

    (三)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4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63号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47,425股购买其持有的和邦农科51%股权,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4.66元/股。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办理了股份登记,总股本增加至505,547,425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55,547,42570.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029.67
    三、股份总数505,547,425100.00

    (四)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年5月26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4年4月17日股本总数505,54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221,897.00元,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并于2014年7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11,094,850股。

    (五)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1、截至2014年7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1,011,094,850股,股本结构如下:

    项 目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37,480,00053.16
    2、境内国有法人持股111,094,85010.99
    3、境内自然人持股62,520,0006.18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711,094,85070.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029.67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00,000,00029.67
    三、股份总数1,011,094,850100.00

    2、截至2014年7月14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下转B10版)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