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相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投资者自2014年11月21日起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
1.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0505)
2.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0506)
3.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4.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668)
5.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669)
二、费率优惠活动: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4年11月21日起参加交通银行开展的网上交易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投资者。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1.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2.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668)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受最低8折优惠,折扣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其中定期定额申购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截止时间: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暂无截止时间,具体情况以交通银行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895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1174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19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11月20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44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20,286,033.08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20,286,033.08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 | ||
合计 | 220,286,033.08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0,000,00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45.4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9,239.04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4%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11月2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万至6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5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