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14-040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
●金额:2015年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2.4亿日元
●投资类型:日元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结汇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和软件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对日软件外包的收入主要以日元结算,为了规避日元资金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2015年度日元资金公司拟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办理日元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以上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2014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2.4亿日元,结汇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警示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由财务负责人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
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 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 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
法定代表人 | 常振明 | 傅育宁 | 高建平 | 孙建一 |
注册资本 | 46,787百万元 | 21577百万元 | 12,702百万元 | 5,123百万元 |
主营业务 | 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 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 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 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 ||||
资产总额 (单位:百万元) | ||||
2013年 | 3,641,193 | 4,016,399 | 3,677,435 | 1,891,741 |
2012年 | 2,959,939 | 3,408,099 | 3,250,975 | 1,606,537 |
2011年 | 2,765,881 | 2,794,971 | 2,408,798 | 1,258,176 |
营业收入 (单位:百万元) | ||||
2013年 | 104,558 | 132,604 | 109,287 | 52,189 |
2012年 | 89,435 | 113,367 | 87,619 | 39,749 |
2011年 | 76,948 | 96,157 | 59,870 | 29,643 |
与本公司关系 | 贷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2013年资产总额 (单位:百万元) | 3,641,193 | 4,016,399 | 3,677,435 | 1,891,741 |
2013年资产净额 (单位:百万元) | 230,725 | 265,956 | 201,171 | 112,081 |
2013年营业收入 (单位:百万元) | 104,558 | 132,604 | 109,287 | 52,189 |
2013年净利润 (单位:百万元) | 39,717 | 51,742 | 41,511 | 15,231 |
公司与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对日软件外包的收入主要以日元结算,为了规避日元资金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拟按下述条件对日元资金办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1)货币种类:日元远期结汇成人民币。
(2)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
2015年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2.4亿日元;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以“看跌日元贬值为远期结售汇”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
(3)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4) 办理结汇期限: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某一工作日。
(二)产品说明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往来,拟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敏感性分析
汇率风险:在交易合约存续期间,随着市场汇率的波动,交易合约标的市场价值可能减少,即交易合约的市场价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
流动性风险:在交易合约存续期间,由于涉及的交易合约标的缺乏流动性,影响到交易合约的价值。
信用风险:公司需要承担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法律风险:由于交易是政策性较强的业务,所有交易必须严格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公司进行交易的外汇收支限于即期结售汇项下的各项外汇收支。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主要风险为交割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同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因约定的远期汇率是已知的,汇率损失幅度在可控范围内。
2、上述办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中,公司将维持日元账户足够的余额,确保交割日不发生交割风险,且公司营业状况长期稳定,故发生此种风险的概率已降至极低。
3、公司相关职责部门将严格按照《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制定措施及时监督、控制风险。
五、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中和软件有限公司2014年3月7日后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有效降低了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减少2015年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如日元在2015年持续贬值,公司操作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早锁定未来入帐日元的汇率,将能有效规避汇率下跌风险。但一旦日元未发生大幅度贬值,公司将停止开展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截至2014年11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累计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为20亿日元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