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55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及市场发展,公司名称拟由“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中文全称: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Hangxiao Steel Structure Co.,Ltd | 中文全称: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Hangxiao Steel Structure Co.,Ltd |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与公司更名有关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4-056《关于同意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4-057《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56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根据规定,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拟在有效期内采取一次注册、一次或分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总体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4、单次发行期限: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365 天。
5、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择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结合信用评级等级与承销商建议,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7、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关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具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57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后附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4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叶静芳、宁增根
电话:0571-87246788-8118、8009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 |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截止2014年12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3)股东投票代码:738477;投票简称:杭萧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表决议案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 1 | 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
| 2 |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2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杭萧钢构A 股(股票代码60047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47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47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47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47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