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UHT牛奶项目协议》的公告
  •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4年1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6版:信息披露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UHT牛奶项目协议》的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1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会议认为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是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良益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 不存在《公司法》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聘任吕良益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人员简历

      吕良益,男,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东海县机械厂财务科长;2000年6月至2010年11月担任东海县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2月起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刘明伟,男,198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担任东海县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担任东海县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4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同根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会议认为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是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英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将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方案

      单位:元

      ■

      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资金存款到期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承诺不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抵押。

      3、公司承诺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支取资金,也不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支取资金,应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1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201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将不超过29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见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见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存放的独立意见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能够确保安全有效地对这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事项。

      独立董事:袁华之、宇永杰、鲁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