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3个监管账户,分别为广宇集团、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房产”)、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鼎宇”)。截至目前,新城房产2.5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额到位。
考虑到舟山鼎宇项目尚处于建设初期,公司决定对其所需募集资金须采取按工程进度逐步投入的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广宇集团对舟山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拟在中行舟山市分行新设募集资金监管户, 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36106722102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开户公司名称: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后尽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撤销公司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