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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2014-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新疆宝明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一方面将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从而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另一方面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所以不会导致本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计划。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富邦人寿与前海开源各自认购5,000万股,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成大集团169,889,03911.88169,889,03911.11
    富邦人寿13,125,3890.9263,125,3894.13
    前海开源----50,000,0003.27
    其他股东1,246,695,38887.201,246,695,38881.49
    合计1,429,709,816100.001,529,709,816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对象为富邦人寿、前海开源,公司的股东结构会发生相应变化。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投资者,有利于公司股东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四)本次发行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保持稳定,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提升页岩油的产量,提升经营规模,将初步实现公司将能源开发业务打造成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油页岩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总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也将有较大提高。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利息支出减少,盈利水平提高。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其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随着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未来将为公司带来丰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有所提高;项目达产后,投资项目带来的现金流量逐年体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提升。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存在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为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将进一步坚持油页岩能源开发业务的发展,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价格风险

    公司在能源开发领域的主要业务为开发油页岩矿生产页岩油,页岩油作为传统石油资源的补充资源,其目前的开发生产成本高于原油开采成本,其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原油和国内原油价格的影响。目前国际能源发展存在多元化、全球化的特征,能源消费结构也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生趋势性的转化。新技术的发展、新能源的利用、各国的能源政策对国际原油市场的价格都有重大的影响。我国经济规模不断增长,能源需求量不断提高,国内页岩油价格在近三年来随国际原油价格自2005年以来始终在高位徘徊,但也不排除国际原油价格再次出现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短期巨跌的可能性,如果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不仅将对公司油页岩开发业务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油页岩业务正常的经营生产。所以公司油页岩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二)市场风险

    能源市场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公司油页岩开发业务的经营业绩,就本项目而言,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页岩油市场的实际供需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如项目建成后油价低于预期价格或销售不足,均将影响本项目的实际盈利能力;

    2、如本项目产品页岩油的性能不及预期,或其他提供原油产品的竞争对手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都将会影响本项目产品页岩油的销售价格及销量;

    3、本项目主要设备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发生较大的偏离,将会影响本项目的投入成本,进而影响本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与控股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公司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 在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公司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体,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本公司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四)公司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页岩油市场需求稳定,行业前景较好,因此公司页岩油的产能需要不断扩大以适应市场需求。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油页岩开发业务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给公司现行的组织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管理、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考验。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风险

    本项目油页岩露天矿采用露天开采剥离,开采程序和开采方法成熟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油页岩干馏厂采用了全循环工艺同时具备半循环半气燃的操作方式、在原料净化系统和出渣系统采用分级除尘方式、完善主设备等,这样不仅提高了油页岩的油收率,而且减少了整个系统运行成本。

    油页岩开发利用能否走向大规模生产,关键取决于工艺路线是否合理,生产环节成本控制是否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六)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其折旧将大幅增加。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将使公司每年新增净利润大幅增长,但在短期内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果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募集资金项目可能会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可能会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采矿权价款缴纳风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征收过油页岩采矿权价款,相关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价款的收缴标准及缴纳期限正在制定中,新疆宝明目前还未缴纳本项目油页岩采矿权价款。缴纳油页岩采矿权价款会对本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一定的财务影响。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现有《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情况,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并充分考量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等因素,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量充裕,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六)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或现金与股票分红相结合的方式。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

    二、公司近三年的分红情况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20110000
    20120000
    20130000

    公司2011年盈利但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因公司2012年将继续以自筹资金投入油页岩业务的建设,资金需求量较大,故201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尚未分配的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2年盈利但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公司正在全力以赴推进新疆宝明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需要资金预计43.4亿元,资金需要量很大,公司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方式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为了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故201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

    公司2013年盈利但未现金分红的原因:为实现公司将能源开发业务打造成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公司目前正在全力以赴推进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中的首期工程生产调试和二期工程建设。该项目需要资金预计43.4亿元。截至2013年年末,已投入资金17.5亿元,其余资金公司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方式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为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新疆油页岩项目建设及以后年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油页岩项目和其他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

    第七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98,92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40.59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4,709,816股。2011年度-201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65元/股、0.51元/股和0.6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76%、6.96%和7.88%。公司2014年7月7日非公开发行65,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数将由1,429,709,816股变为1,529,709,816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增加。

    假定公司2014年年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波动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年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因此暂以2014年净利润与2013年持平作为基础进行模拟测算,公司2013年末、2014年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3年度/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度/2014年12月31日
    总股本(股)1,364,709,8161,529,709,8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87.05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下降至0.55元/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7.05%(假定2014年年末完成发行)。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上述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做了规定,将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亿元(含发行费用),其中募集资金中的约9.44亿元对新疆宝明进行增资,其余部分对新疆宝明进行贷款。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安排,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新疆宝明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求以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新疆宝明部分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置换剩余的募集资金将作为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继续推进能源发展战略,实现页岩油产业化突破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提升页岩油产量,提升经营规模,实现页岩油的产业化突破,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