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5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2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因任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之职。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国安先生、强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公告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3点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6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至2014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李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强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之1.1、1.2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79 | 金森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79;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如议案 1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代码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1.1 | 关于选举李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1 |
1.2 | 关于选举强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2 |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选举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票 | X股 |
对候选人B投Y票 | Y股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注:X+Y≤持有股份数×2
E.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A.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
“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至2014年12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D.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6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任期届满,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的职务。
由于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汤金木先生、张伙星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国安先生、强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国安
李国安,男,1962年3月生,福建省云霄县人,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国际经济法学刊》编委会副主任兼编辑部主任、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澳门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2005年入选“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李国安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强桂英
强桂英,女, 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经理;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航天电子独立董事、国家开发银行审贷委员会外聘专家委员。
强桂英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本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并且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和候选资格等情况,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洪 伟
汤金木
张伙星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