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4-04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出席) | 121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61 |
B股股东人数 | 6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 93,903.54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91,443.23 |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460.31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75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50 |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25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69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57 |
B股股东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万股) | 383.73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 290.78 |
B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 92.95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0.20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5 |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5 |
(三)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梅君超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任书辉、陶云鹏、张旭东、褚玉、杜和平、刘传柱、张静波、孙永奎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曹晓峰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梅君超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收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详见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公告。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8,112.65万股,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公司除控股股东外均为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790.89 | 5,697.60 | 98.39% | 90.78 | 1.57% | 2.51 | 0.04% |
其中:B股 | 2,460.31 | 2,459.91 | 99.98% | 0.04 | 0.02% | 0 | 0 |
合计 | 5,790.89 | 5,697.60 | 98.39% | 90.78 | 1.57% | 2.51 | 0.04% |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81,409.46 | 81,409.46 | 100%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494.08 | 12,341.89 | 98.78% | 87.55 | 0.70% | 64.64 | 0.52% |
其中:B股 | 2,460.31 | 2,459.91 | 99.98% | 0.04 | 0.02% | 0 | 0 |
合计 | 93,903.54 | 93,751.35 | 99.84% | 87.55 | 0.09% | 64.64 | 0.07% |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2014年5月24日本公司公告。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81,409.46 | 81,409.46 | 100%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494.08 | 12,341.89 | 98.78% | 87.55 | 0.70% | 64.64 | 0.52% |
其中:B股 | 2,460.31 | 2,459.91 | 99.98% | 0.04 | 0.02% | 0 | 0 |
合计 | 93,903.54 | 93,751.35 | 99.84% | 87.55 | 0.09% | 64.64 | 0.0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张玉凯律师和于海杰律师共同见证。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4-04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获得国资委批复
及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4】1081号《关于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将持有的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本公司。
二、转让价格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铁岭发电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5,712.07万元,对应拟转让的51%享有的权益为145,713.16万元。要求据此合理确定转让价格。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文件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收购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45,713.16万元。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第01390206号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41号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