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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4-04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4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黄国平、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刘荣明、张行、独立董事乔文骏、丁以中、霍佳震、张鸣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严少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总裁沈荣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对于公司董事长推荐严少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我们对其简历和任职资格作了充分审核,认为严少云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严少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4-04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控股股东借款的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借款人民币2.3亿元和3.1亿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和联发公司对该借款不作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公司及联发公司于2013年9月5日分别向集团公司借款2.3亿元和3.1亿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4日,借款利率为5.6721%,且上述两笔借款均未设任何抵押或担保。

      为控制借款规模、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提前归还集团公司2.3亿元借款,并于次日按年利率5.6721%结清利息,该笔借款全部利息合计15,940,932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