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4-03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5人,代表股份601,362,2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2,986,332股)的30.0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475,495,2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125,866,9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8%。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局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陈向明先生、白照华先生、朱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票数 | 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1 | 曹德旺 | 579,678,012 | 96.39 |
1.02 | 曹晖 | 579,010,702 | 96.28 |
1.03 | 陈向明 | 578,826,612 | 96.25 |
1.04 | 白照华 | 578,749,412 | 96.24 |
1.05 | 朱德贞 | 578,749,412 | 96.24 |
1.06 | 吴世农 | 578,749,412 | 96.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票数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1 | 曹德旺 | 176,697,763 | 89.07 |
1.02 | 曹晖 | 176,030,453 | 88.73 |
1.03 | 陈向明 | 175,846,363 | 88.64 |
1.04 | 白照华 | 175,769,163 | 88.60 |
1.05 | 朱德贞 | 175,769,163 | 88.60 |
1.06 | 吴世农 | 175,769,163 | 88.60 |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局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程雁女士、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吴育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票数 | 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1 | 程雁 | 586,329,271 | 97.50 |
2.02 | LIUXIAOZHI(刘小稚) | 586,321,271 | 97.50 |
2.03 | 吴育辉 | 586,359,071 | 97.51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票数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1 | 程雁 | 183,349,022 | 92.42 |
2.02 | LIUXIAOZHI(刘小稚) | 183,341,022 | 92.42 |
2.03 | 吴育辉 | 183,378,822 | 92.44 |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周遵光先生、朱玄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序号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票数 | 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1 | 周遵光 | 582,073,625 | 96.79 |
3.02 | 朱玄丽 | 586,342,871 | 97.50 |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序号 | 同意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反对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弃权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是否 通过 |
4 | 548,079,356 | 91.14 | 0 | 0 | 53,282,915 | 8.86 | 是 |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序号 | 同意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反对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弃权股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是否 通过 |
5 | 543,822,910 | 90.43 | 0 | 0 | 57,539,361 | 9.57 | 是 |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4-03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下午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本次董事局会议选举曹德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本届董事局继续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董事曹晖先生、独立董事程雁女士三人组成,并由董事长曹德旺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本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局继续设立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独立董事程雁女士、董事朱德贞女士为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局继续设立提名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独立董事程雁女士、董事曹晖先生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局继续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选举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独立董事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为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局会议任命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局会议任命独立董事程雁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局会议任命独立董事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曹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晖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白照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晖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何世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晖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陈继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晖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陈居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晖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左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案》。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曹德旺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陈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局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林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薛秀敏女士为审计部总监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名,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聘任薛秀敏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监,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制度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总监简历
1、曹晖先生,男,44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199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且2006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及福建省红十字会荣誉副会长。曹晖先生曾于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总经理,现兼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曹晖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白照华先生,男,63岁,中国国籍,自200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及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白照华先生于1995年11月加入本公司,并于1999年8月至2001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白照华先生于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担任福建耀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于1996年12月至1998年6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白照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何世猛先生,男,56岁,中国国籍,自1999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于1988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于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本公司生产部总经理,于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本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于1988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何世猛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妹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33,63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陈继程先生,男,43岁,中国国籍,自201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自2004年11月至今亦担任本公司商务部总经理。陈继程先生于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04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本公司商务部副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前,陈继程先生于莆田金匙集团担任多个高级职务,包括莆田金匙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继程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陈居里先生,男,48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200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今任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7年9月至今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居里先生于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于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于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本公司出口部经理。陈居里先生于1994年12月至2001年7月亦任本公司董事。陈居里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左敏先生,男,48岁,中国国籍,曾于1989年7月至2003年1月及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于1994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于199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1994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本公司总会计师,于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及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本公司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左敏先生曾任湖北捷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于2014年7月至今任宁夏沙泉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左敏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4,456,43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陈向明先生,男,44岁,中国国籍,自200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自2012年10月至今任董事局秘书。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2月加入本公司,曾于2003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于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林巍女士,女,34岁,中国国籍,自2011年11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林巍女士曾于2007年7月起至2011年11月在本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工作,2001年7月至2007年7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林巍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9、薛秀敏女士,女,42岁,中国国籍,自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总监。薛秀敏女士于1993年3月加入本公司,1993年3月至2006年2月历任公司会计、采购管理专员、采购管控科长、审计专员;2006年2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浮法项目财务经理。薛秀敏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4-03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下午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三人,林厚潭先生、周遵光先生、朱玄丽女士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厚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选举林厚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