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1,1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5%。其中,因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28,810,000股,未冻结的股份数为:32,375,000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一、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
1、201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2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9.7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11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705号《验资报告》。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700,000股。
2、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拟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670万股增加为10005万股。棒杰股份持有的61,185,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陶建锋、陶士青分别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首发一致行动人陶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6.92%)、陶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5.28%)、陶士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64%)、楼存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3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1年12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承诺。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没有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
4、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61,1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4家,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持有人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1 | 陶建伟 | 36,937,500股 | 36,937,500股 | 36.92% | 其中质押股份的数量:24,810,000 |
2 | 陶建锋 | 15,292,500股 | 15,292,500股 | 15.28% | |
3 | 陶士青 | 5,640,000股 | 5,640,000股 | 5.64% | 其中质押股份的数量:4,000,000 |
4 | 楼存沙 | 3,315,000股 | 3,315,000股 | 3.31% |
1、陶建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陶建伟先生持有的36,937,500股(其中24,81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同时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需遵守相关董事、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2、陶建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陶建锋先生持有的15,292,500股可上市流通,同时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需遵守相关董事、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3、陶士青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陶士青女士持有的5,640,000股(其中4,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同时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需遵守相关董事、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4、楼存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建伟的近亲,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楼存沙先生持有股份3,315,0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