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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4-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7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资金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腾新”)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金额3,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47号理财计划

      2、 产品类型:本金及固定收益保障型

      3、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由招商银行负责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币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以及股票指数相关的衍生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100万元

      5、投资周期:57天

      6、年化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市场交易价格挂钩,若沪深300指数市场交易价格期末价格高于或等于期初价格,则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517%;若沪深300指数市场交易价格期末价格低于期初价格,则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25%

      7、成立日:2014年11月26日

      8、到期日:2014年1月22日

      9、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

      10、资金来源:东山腾新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东山腾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2、风险揭示

      12.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招商银行仅有条件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和理财固定收益部分,不保证理财浮动收益部分,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及固定收益部分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分为固定收益部分和浮动收益部分。理财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理财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12.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理财产品计划收益降低;

      12.3、流动性风险:在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12.4、 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者的收益与沪深300股票指数价格水平挂钩,理财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具备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认购;

      12.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它原因,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因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 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12.7、 数据来源风险:在本理财计划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适用的价格水平,或者用于价格水平确定的版面或时间发生变化,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2.8、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500万元。

      经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183万元(含本次购买的3,1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1,000万元。

      综上,公司截至目前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6,683万元(含本次购买的3,1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合计1,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东山腾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签署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