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因新筑投资如期归还借款,新筑投资于2014年11月28日分别将其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公司股份1,160万股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公司股份1,400万股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12月24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0万股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内容详见2012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2-061号公告)。
2013年11月28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78号公告)。
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上述两笔质押股份数共计2,560万股。
本次解除质押的2,560万股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925.2305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508.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11.17%;新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有20,324.4305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31.49%,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88.66%。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